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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细干粉灭火装置的双电爆动作要求规范!

文章出处:未知 人气:发表时间:2020-02-06
超细干粉灭火装置的双电爆动作要求规范!
  悬挂式超细干粉灭火装置看似结构简单,实际在各类气体灭火系统和装置中属比较复杂的,主要是悬挂式灭火装置驱动(启动)装置类型种类繁多、结构性能复杂。驱动(启动)装置主要有两大类:一类是非电爆类,有定温(玻璃球或易熔合金)型 、电磁铁型、定温电磁铁型、定温加热型四种为主;另一类是电爆类,有燃气型、热敏线(导火索)定温型、定温玻璃球或易熔合金电爆型四种为主。
  贮压悬挂式超细干粉灭火装置驱动(启动)装置主要采用非电爆类四种和电爆类定温玻璃球电爆型共五种方式。非贮悬挂式超细干粉灭火装置驱动(启动)装置主要采用电爆类除定温玻璃球电爆型另外三类方式。
电爆型驱动(启动)装置的核心组件是电引发(燃烧)器,也就是电点火头(电雷管),通电后通过该电引发(燃烧)器发热、燃烧反应后提供一定强度热量或能量给喷发剂(气体发生剂)或玻璃球,使悬挂式干粉灭火装置启动,喷射灭火剂。
  依据GA602-2013标准中6.19.1条,GA61-2010中5.4.6条,GA499.1(报批稿)中6.2.1条规定,悬挂式灭火装置中的电引发(燃烧)器采用电点火头做引发元件时,应至少采用两个电引发元件,电引发元件中有桥丝,也就是直径很小的电阻丝,电阻丝上裹有引火药和可燃烧火药,且一个电爆部件失效时,另一个电爆部件应能使驱动装置正常工作。许多生产悬挂式超细干粉装置企业送检--检测中心样品时,采用两个引发(燃烧)器,正常生产销售时则采用一个电引发(燃烧)器。如:贮压悬挂式超细干粉灭火装置采用定温玻璃球电爆型驱动(启动)装置,与定温玻璃球缠绕在一起的只有一个电引发(燃烧)器。用绝缘胶带将玻璃球和电引发(燃烧)器缠绕在一起,并用扎带捆绑,将失去玻璃球正常定温感温功能,则只有电启动功能。依据GA499.1中6.1.2工作环境要求,采用定温玻璃球电爆型驱动(启动)装置的贮压悬挂式超细干粉灭火装置,工作温度应为-20℃~+55℃,工作环境相对湿度不应大于95%。
安装调试
       贮压悬挂式超细干粉灭火装置能模拟真实启动方式,可靠。非贮压式悬挂式超细干粉灭火装置不能模拟真实启动状态,不能可靠保证安装质量。
可靠性
  贮压悬挂式超细干粉灭火装置上安装有压力显示器,在有效期限内检查时,只要看到压力表显示在正常区域就能证明灭火装置可正常使用,装置可靠性高。悬挂式干粉灭火装置安装泄漏自动报警和灭火自动报警双反馈装置后,可实时监控灭火装置,使灭火装置是否处于正常状态一目了然。
非贮压悬挂式超细干粉灭火装置上没有压力表,不利于平常检查判定灭火装置是否处于正常工作状态,电引发器、喷发剂组件和灭火剂有受潮失效的风险,装置可靠性一般,加之有少数生产企业不按产品标准安装两个电引发(燃烧)器,使灭火装置启动可靠性难以得到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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